《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条文规定。
第10. 2. 1条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检的规格及其紧固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1. 2. 1条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检(描栓)的规格和位置、地脚螺栓(描栓)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2. 1的规定(单层厂房钢结构工程可参考执行)。
第10. 2. 2条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和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检(描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 2的规定。
第10. 2. 3条采用座浆垫板时,座桨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 3.
第10. 2. 4条采用杯口基础时,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 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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